2006年2月15日,文编〔2006〕1号通知,成立文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,为群团机关,使用事业编制,定编5名,同时撤销文化局增挂文登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牌子。9月12,文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文编〔2006〕26号通知,市文化局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合署办公。文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文登市文学艺术领域最大的人民团体,是市委、市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。主要职责有:
(一)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;联络、协调各协会工作,发展各协会会员,向上级各文艺协会推荐新会员;多出精品、出人才,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服务。
(二)沟通党政社会各界和文学艺术家的民主协商和联系渠道,研究分析文艺队伍的思想动态、创作趋势,为市委、市政府制定有关文艺政策、决策提供建议。
(三)维护文学艺术家和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(四)组织、协调所属协会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创作和研究活动;促进提高全市文艺队伍创作的整体水平。
(五)挖掘整理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,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;总结文艺创作经验;介绍我市文艺创作成果。
(六)管理监督《文登文艺》文学艺术期刊的编辑出版。
(七)按照文联章程定期召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。
(八)承担市委、市政府以及上级部署的文艺创作任务,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